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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在診間,常常有病患對於第一次發作癲癇後要不要吃藥這件事感到疑惑。目前對於反覆非誘發性發作的癲癇病患(發作兩次以上)來說,使用抗癲癇藥物治療是大家的共識。根據世界癲癇聯盟(ILAE)對癲癇症(epilepsy)的操作型定義,除了沒有明顯誘發因子的反覆癲癇發作外(二次須間隔24小時以上),只要明確的被診斷為某種癲癇症候群,或是首次癲癇發作但復發機會高(10年內復發的機會大於60%)的病患,都可以被定義為癲癇症,並需考慮接受治療;但對於首次發作癲癇的病患來說,是否需要藥物治療,至今仍有爭議。

 

根據美國神經學會及美國癲癇醫學會在2015年出版的指引,第一次癲癇發作的病患是否需要治療,醫師會考量以下因素作為判斷依據:

  • 癲癇復發機率的高低

根據統合分析的結果,首次癲癇發作後,癲癇再復發的比率為21-45%,且大部份集中在首次發作後的兩年內。其中有幾項因素會增加復發的機會:

1.        曾有腦部受損的病史(如:中風、明顯腦外傷、中樞神經感染) 2.55倍

2.        腦波有癲癇樣放電 2.16倍

3.        腦部影像檢查中發現有可能會造成癲癇的異常病灶 2.44倍

4.        夜眠時的癲癇發作 2.1倍

  • 首次發作後立即使用抗癲癇藥物的成效

若首次發作之後立刻開始治療,短期可減少約三成的再復發機會;但是以長期(指三年以上)來看,再復發的機會與第二次發作後再開始服藥治療的病患相近。而且立即使用藥物對病患的生活品質、認知功能或造成受傷的機率並沒有明確好處。

  • 抗癲癇藥物對個人造成的副作用

           服用抗癲癇藥物所發生的副作用比率為7%-31%,因人而異,且大多數屬輕微副作用。

  • 病患的生活與工作是否會因復發造成極大影響

 

結論

        對於首次癲癇發作的病患,是否需要立即接受治療需要針對「個別情況」去考量,包括發作型態、腦波是否有癲癇樣放電、腦部影像、藥物的副作用、癲癇再發作是否會對病患的工作及心理造成巨大影響等等,須考量的部份很多且因人而異。建議最好先經由神經內科醫師專業的評估後,再採取適當的治療方式。


張俊偉醫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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